本期投资提示:
11 月18 日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从11 月20 日起,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降低0.7 元/方;化肥用气继续维持现行优惠政策,价格水平不变;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最高门站价格水平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在基准门站价格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具体门站价格(2016 年11 月20 日起允许上浮)。
根据我们的测算,本次天然气调价并未严格按照过去的净回值法公式。假设参考2015 上半年我国进口燃料油和LPG 平均价格,本次天然气价格需下调1.0 元/方;假设参考2015Q1-3 价格,天然气需下调1.08 元/方,但实际降价幅度仅为0.7 元/方。调价后,上海最高门站价格将由2.88 元/方下调至2.18 元/方,下调幅度为24%。
虽然并未严格按照公式,但调价幅度超过市场预期,只是时点略晚。我们之前预测下调0.5-0.6 元/方,将于11 月1 日开始实施。本次价改充分贯彻了10 月15 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我们认为此次价改意义主要体现在:
1)不断放松价格管制。2013 年7 月10 日起,我国将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将天然气划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从15 年4 月1 日开始,增量气最高门站价降低0.44 元/方,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提高0.04 元/方,实现价格并轨;本次将非居民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给予供需双方自行协商的空间(上浮20%,下浮不限),有利于价格充分反应市场供需关系。
2)要求做好天然气公开交易工作,为进一步的市场化做准备。本次通知提出非居民用气应加快进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由供需双方公开交易形成具体价格。
3)确保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年底前出台,建立价格传导机制。我国居民气价长期低于工业气价,阶梯气价的出台有利于减少交叉补贴,引导居民合理消费,缓解供气压力。
4)减轻下游用户用气负担,促进天然气推广利用,有利于调整能源结构和环境保护。本次气价下调对两桶油2016 年净利润影响显著,倒逼改革加速。2014 年中石油自产气858 亿方,进口气398 亿方,中石化自产气203 亿方,假设16 年自产气和进口气与14年一致,根据我们的粗略估算,非居民气价下调0.7 元/方对中石油和中石化的16 年净利润影响(以15 年为基准)分别为-375 亿元和-68 亿元,对应EPS 分别为-0.20 元和-0.06元,我们认为未来国家可能会对其进行补贴,同时这也会刺激两大石油公司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加快改革步伐,以应对盈利低谷。
我们认为本次天然气价改拉开了年底油气改革投资主题的序幕,重点建议买入上海石化、中国石化、大庆华科和石油济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