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0证券简称:西安旅游公告编号:2024-36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议案否决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西影路508号西影大厦3层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召集人: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第1页共3页股东代理人共463人,代表股份702716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682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652894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77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461人,代表股份
49822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04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共362人,代表股份73695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1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3872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1人,代表股份49822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045%。
8.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69704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28%;
反对4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12%;
弃权116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第2页共3页同意6802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026%;
反对4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144%;
弃权116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3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文山律师杨芃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
见证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