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5证券简称:渤海股份公告编号:2024-056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市房信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信供热”)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友谊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友谊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融资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友谊支行已签署相应的《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审批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8日和2024年4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提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累计不超
过14247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对房信供热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9日和2024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房信供热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90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债权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
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5792.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59.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
的单位担保总额为6827.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