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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0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597证券简称:东北制药公告编号:2024-048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嵘先生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拟收购北京鼎成肽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7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截止2023年12月31日,北京鼎成肽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519.23万元,净资产为-31156.5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74.86万元,净利润为-12915.20万元,短期内为公司带来投资回报的可能性较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北制药,证券代码:000597)于2024年8月7日、8月8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1.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披露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于2024年8月6日披露了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2)。

(1)情况概述

公司与张嵘先生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拟收购北京鼎成肽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成肽源”)70%的股权。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股权收购的框架性协议,股权收购事项尚需根据评估结果等最终确定,交易安排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为准,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框架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标的公司财务数据

鼎成肽源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科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3160.014519.23

净资产-36422.85-31156.58科目2024年半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7.05174.86

净利润-870.52-12915.20

截止目前,鼎成肽源的产品管线处于临床前研发和临床申报阶段,在该阶段企业并无实质性收入,处于经营亏损状态,其净资产也为负值。

鼎成肽源是一家重研发的轻资产科研型企业,鉴于行业特点,创新药公司前期研发投入大、周期长。公司通过收购鼎成肽源70%股权,快速切入特异性细胞免疫治疗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临床应用,结合鼎成肽源的研发管线、优质的研发资源和优秀的研发团队,培育公司新的业务和盈利增长点,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因鼎成肽源新药尚未获批上市,也暂无授权售出相关管线产品或分子序列,进而未能带来收入。鼎成肽源前期集中力量进行研发,而且近年来研发投入也在持续增加,目前已储备了10余条细胞免疫治疗的产品管线,为未来丰富产品结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科研型企业受研发周期长、后期投入高,以及市场行情、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公司与张嵘先生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拟收购鼎成肽源70%的股权相关事宜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

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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