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证券简称:宝塔实业公告编号:2024-104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3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其余董事以现场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杜志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会议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1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老厂区房产土地公开挂牌转让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结合首次和二次公开挂牌受让方征集情况,为保证老厂区房产土地转让的顺利进行,会议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标的资产公开挂牌转让价格进行调整,标的资产新的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结果的8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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