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证券简称:宝塔实业公告编号:2024-106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截止2023年末合伙人64名,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406名,2023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2名。
2023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48482.02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39912.9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28.7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家)、采矿业(3家)、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502.66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4240.9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240.99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2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1人次,共涉及13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虹,注册会计师,2018年至今在利
安达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曾担任宝塔实业2018、2022、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签字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申敏,注册会计师,2022年至
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审计经理职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曾担任宝塔实业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签字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玲,注册会计师,从事
审计工作10多年,2017年开始在利安达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现任利安达北京分所质量部负责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
3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
3.独立性利安达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审计业务工作量及所在地区市场平均报酬水平,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拟定为75万元,其中
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2022年年审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4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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