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证券简称:宝塔实业公告编号:2024-101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获得宁夏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
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宁夏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1批复》(宁国资函〔2024〕34号),宁夏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组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重组能否通过上述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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