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15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联创”)持有的公司9621999股股份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年10月30日1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48)。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拍卖结果如下:
成交股份本次拍卖股份成交金额占其所持股占公司竞买人序号股东名称数量数量(股)(元)份比例总股本名称
(股)比例
1无锡联创9621999230007015000.33%0.03%刘哲峰
12无锡联创9621999180000054540002.60%0.24%阮友富
3无锡联创96219992500007575000.36%0.03%何利约
4无锡联创9621999168807511485.210.24%0.02%鲁淼森
5无锡联创9621999168807511485.210.24%0.02%马江华
6无锡联创9621999100000030200001.44%0.13%王建飞
7无锡联创962199980000024160001.15%0.11%魏恒彬
8无锡联创962199955000016610000.79%0.07%张旭生
9无锡联创962199940000012080000.58%0.05%王坤明
10无锡联创96219993000009060000.43%0.04%邱趾尚
211无锡联创96219992000006040000.29%0.03%翟玉
12无锡联创96219991800005436000.26%0.02%南方
深圳市长旭佳泽科
13无锡联创9621999357438510758898.855.16%0.47%技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注
合计-9621999962199929053469.2713.88%1.26%
注: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总经理沈进长先生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股东无锡联创持有的公司9621999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外,其他股东股份被拍卖的情况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哲方”)持有的79239990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4日14时至2024年9月25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拍卖。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钱林洁”竞得公司20000000股股票,剩余
59239990股因无人出价已流拍。上述流拍股份将于2024年11月13日14时至2024年11月14日14时止(延时除2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第二次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4-143)、
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4-149)。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拍卖成交股份数量9621999股股份事项后续将涉及买受人缴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拍卖没有流拍部分。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本次拍卖成交股份完成过户,无锡联创将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其在
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仍持有本公司596836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7.84%,结合公司现控股股东所持有的部分股权将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情况,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结果对本公司生产经营
和公司治理的最终影响程度有待评估,对公司现有的日常运营暂无较大影响。
公司经营层将密切关注该等司法拍卖事项的演变过程,积极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联系,力求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及公开信息查
询获悉上述竞买人中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旭佳泽”)为公司现任总经理沈进长先生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会向沈进长先生进行了问询。沈进长先生回复:“本人将持续关注市场动态,并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增持。若有增持计划,会按照规定及时告知公司,以配合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2、《关于哈工智能股票被司法拍卖的问询函》之邮件回复
4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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