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16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的诉讼、
仲裁事项等,累计涉诉金额已超过1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18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136.68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其中单项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情况如下:
涉诉金额对公司诉讼各方当事人案由诉讼进展(万元)的影响
原告:东台市城民间借贷纠纷1557.70各方已在法院的主持下达对2024年业
东高新技术投资成调解,因公司未能在绩预计影响为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1月31日归还部减少利润
被告:东台哈工分本金,在2024年4月1272000.00智能机器人有限30日前归还部分本金及全元,最终金额公司部利息,原告有权按本金以公司实际支被告:江苏宝控1150万元及利息(具体付时点的金额精密传动科技有计算方式如下:以900万计算为准。
限公司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
4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按年利率7.2%计算;
1以900万元为基础,自
2020年12月1日起至实
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
10.8%计算;以250万为基数,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按年利率8%计算;以
25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已履行部分作相应扣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支付款项,原告已申请强制执行并冻结了子公司东台哈工的一般存款账户。
原告: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该案原定于2024年11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1972.24月1日开庭审理,因公司对公司影响暂被告:江苏哈工纷及利息提出管辖权异议,开庭审不确定。
智能机器人股份理时间尚未确定。
有限公司
原告:陈佳莹
被告:江苏哈工
法院已受理,已定于2024对公司影响暂智能机器人股份民间借贷纠纷1630.99年12月11日开庭审理。不确定。
有限公司
第三人:封毅
原告:萨图集团借款合同纠纷2860尚未开庭对公司影响暂
2有限公司不确定。
被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注
合计8020.93
注:合计数未计算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求的利息金额。
除上述单笔金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诉讼外,其他14个诉讼、仲裁案件的金额均较小,且大部分已有判决或调解结果,合计金额为2115.75万元。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已调解或已判决的诉讼事项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起诉状、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或者传票;
2、调解书、判决书或者裁决书。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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