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公告编号:2024-019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6818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51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7月5日(星期五)。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8412297股新股。2021年7月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
向包括控股股东投资集团在内的16名投资者以4.40元/股的价格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共计 144318181 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6818181249999996.403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36363649999998.406
3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68181846999999.206
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18181835999999.206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90909034799996.0066陈蓓文727272731999998.806
7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681818129999996.406
8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5454523999998.006
9姚建全454545419999997.606
10常州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54545419999997.606
11孙梅春454545419999997.606
1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454545419999997.606
13江西金投实业开发有限公司454545419999997.606
14周至恒340909014999996.006
15 UBS AG 3409090 14999996.00 6
16李雪琴2727351200034.006
合计144318181634999996.4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21年7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61374326股增加至705692507股。具体参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除投资集团外,其他15名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87500000股股份于2022年1月5日解除限售。具体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即投资集团作出的相关承诺为“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过程中认购的股份自常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予转让,申请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股份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常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投资集团已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投资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对投资集团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5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6818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51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证券账户总数为1户,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名证券持有限售股份序号证券账户名称限售股份
称账户号码数量(股)数量(股)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常州投资集团有限
108000270895681818156818181
公司公司合计5681818156818181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限售股份流通前本次限售股份流通后本次变动增
股份类别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减(股)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68181818.0514-56818181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4887432691.9486+56818181705692507100.0000
合计705692507100.0000-7056925071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联席保荐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股份解除限售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相关股东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