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7证券简称:海德股份公告编号:2024-051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镇光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455名,代表股份
1481002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75.77%。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471470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28%;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451名,代表股份9532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4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胡全森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791555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35611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
表决结果:通过
1.02《选举邢红梅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79113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3518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