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64股票简称:供销大集公告编号:2024-091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实施进展及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注销完成相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已实施完毕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的实施进展
公司2024年4月11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转增的1273343016股提
存股份中的1105713981股不再向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分配,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从管理人账户中直接注销(具体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业务要求实施),视同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了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剩余167629035股对应分配至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会议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提存股份注销及分配相关事宜,详见2024年4月1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的公告》《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24年4月27日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一)提存股份注销及分配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管理人账户中1105713981股股份已注销,管理人账户中167629035股股份已对应分配至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股份划转情况详见“(三)股东持股变动情况”。(二)公司股本变动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提存股份注销及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销新合作集团及其注销新合作集团及其本次变动前一致行动人2018年应一致行动人2019年注销及分配完成后股份类型
补偿股份(股)应补偿股份(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
382092373719.94%--382092373721.16%
件的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1534285359880.06%-200467005-9052469761423713961778.84%
件的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19163777335100.00%-200467005-90524697618058063354100.00%
公司2024年4月11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
司章程中第六条、第二十条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进行修订,最终需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详见2024年4月1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24年4月27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根据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公司股份总数由19163777335股变更为18058063354股,注册资本由19163777335.00元变更为18058063354.00元,《公司章程》中第六条、第二十条中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做相应修改,具体如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修订前修订后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玖拾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捌拾壹亿陆仟叁佰柒拾柒万柒仟叁佰叁拾伍元亿伍仟捌佰零陆万叁仟叁佰伍拾肆元(¥19163777335.00元)。(¥18058063354.00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9163777335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805806335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三)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按照上述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办理完毕提存股份注销及分配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增加2.24%,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均未达到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具体如下:本次变注销及分序本次变动前持本次分配股分配后持股公司名称动前持配后持股
号股数(股)数(股)数(股)股比例比例
1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1650000006.08%-11650000006.45%
2中国供销商贸流通集团有限公司13350000006.97%-13350000007.39%
3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00.52%-1000000000.55%
4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3801363061.98%339757034141120092.29%
5湖南新合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426043791.79%300572383726616172.06%
6山东泰山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2038311171.06%193166792231477961.24%
7十堰市新合作超市有限公司1271780110.66%120524131392304240.77%
8张家口新合作元丰商贸连锁有限公司490469930.26%4641217536882100.30%
9江苏新合作常客隆数科商业有限公司435272100.23%4117526476447360.26%
10济宁市兖州区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297856230.16%2822725326083480.18%
11山东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265278280.14%2513991290418190.16%
12河南省新合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13481520.11%2023123233712750.13%
13赤峰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105407500.06%998927115396770.06%
14延边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00372919737291970.02%
15江苏信一房产开发有限公司369052390.19%10688247475934860.26%
16常熟市龙兴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184388860.10%5344128237830140.13%
17江苏泰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00759500.47%259745081160504580.64%
18河北新合作土产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73206410.04%69376380144040.04%
19耿发915883580.48%86796501002680080.56%
合计407885544321.28%167629035424648447823.52%
二、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履行情况
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向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商控”)、新合作集团等37家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分别与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22
家交易对方(以下简称“盈利补偿方”)就重组标的签订了相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重组标的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未能完成相应年度净利润承诺数。
2020年7月,公司分批办理盈利补偿方2018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3家盈利补偿方江苏信一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常熟市龙兴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江
苏泰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江苏悦达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完成2018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股份合计25824207股,详见2020年7月18日《关于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分批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年1月,公司督促22家盈利补偿方已全部返还2018年度、2019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对应盈利补偿期间的现金分红71405051.68元。2021年2月至3月期间,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盈利补偿方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六家主体均进入破产重整。2021年12月,根据《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及(2021)琼破21号之八《民事裁定书》,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2018年、2019年应补偿的
220558.37万股对应的转增新股769869.37万股不予转增登记,视为已经履行部分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详见2021年12月27日《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2023年4月,公司受领完毕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的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
动人2018年、2019年、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债权对应的偿债资源,详见2023年3月18日、2023年4月29日《关于受领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业绩承诺补偿债权进展的公告》《关于受领完毕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业绩承诺补偿债权的公告》。
2022年9月,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就2020年业绩补偿责任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判决,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承担《关于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2020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及2020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确认的2020年度盈利补偿责任,由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青岛海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工程建设
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海航商控及相关方”)承担。2024年4月9日,公司受领完毕海航商控及相关方的业绩补偿债权即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份额,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全部履行完毕。详见2022年9月14日、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
19日、2024年4月10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大诉讼的公告》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诉讼案的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诉讼案一审判决生效的公告》《关于受领完毕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债权暨业绩承诺履行进展的公告》。
2024年11月11日,管理人账户中1105713981股股份完成注销,2018、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详见上文“一、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的实施进展”。
如上所述,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22家盈利补偿方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关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标的公司未能完成
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业绩承诺而应承担的补偿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三、报备文件
1、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结构表(2024年11月11日)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特此公告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