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24-42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卫东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温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党委会议前置研究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温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温军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温军的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任期自其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
1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议案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024-4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审计活动外包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净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资产核销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在公司24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4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报告了《关于主要股东相关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司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温军简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3附件
温军简历温军,男,汉族,1977年11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育部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陕西省创新团队首席专家、西安交通大学“青年拔尖 A 类教授”。
2009年7月至今,在西安交通大学从事教学研究工作,历任学校讲师、副教授、应用经济学系主任,现任经济与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学院学位委员会副主席、学院教学委员会副主任。
温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温军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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