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0证券简称:我爱我家公告编号:2024-038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审批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不超过40亿
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31.9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8.10亿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 5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4-022号)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2024-034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公司为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家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于2024年6月20日签订了《授信协议》,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同意向上海家营提供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36个月,即2024年6月27日起到2027年6月26日止。针对该授信事1项,本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签署并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公司愿为上海家营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本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与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内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朝内支行”)于2024年
6月27日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光大银行朝内支行向北京我爱我家提供2亿
元的最高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止。为确保上述《综合授信协议》的履行,由本公司向光大银行朝内支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针对上述担保事项,本公司与光大银行朝内支行于2024年6月27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对上海家营和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累计担保被担保方本次担保进本次担保进担保方经审批的担本次担保额占上市剩余可用担担保被担最近一期展前的担保展后的担保是否关联持股比保额度(万金额公司最近保额度方保方资产负债余额(万余额(万担保例元)(万元)一期净资(万元)率元)元)产比例本公上海
100%95.17%6000.001000.003000.004000.000.42%否2000.00
司家营北京本公
我爱100%41.11%244000.00133735.0120000.00153735.0116.18%否90264.99司我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82252271N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厍路175号303室
6.法定代表人:邢肖峰
7.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日
8.营业期限:2008年12月3日至2038年12月2日
29.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水电
安装维修,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室内保洁服务,家电维修,环境绿化服务;安防工程、建筑工程、从事计算机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住房租赁经营。
10.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寓生活(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1.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家营总资产为225025.05万元,总负债为
212185.67万元,净资产为12839.39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
78697.56万元,利润总额为-6401.71万元,净利润为-4895.60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海家营总资产为234364.03万元,总负债为
223054.69万元,净资产为11309.33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为
22547.95万元,利润总额为-1530.05万元,净利润为-1147.54万元。
12.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家营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
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二)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210.758万元
5.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
6.法定代表人:谢勇
7.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8.营业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3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1.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515364.15万元,总负债为222131.73万元,净资产为293232.42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
303696.81万元,利润总额为127585.36万元,净利润为127327.96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506074.55万元,总负债为208038.68万元,净资产为298035.87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为
52826.80万元,利润总额为4803.45万元,净利润为3842.76万元。
12.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我爱我家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
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签署并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
行上海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上海家营(以下又称“授信申请人”)
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
3.保证方式: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4.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
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5.本担保书的生效:本担保书于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公司与光大银行朝内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依据《综合授信协议》光大银行朝内支行(以下又称“授4信人”)与北京我爱我家(以下又称“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受信人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
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违约事件: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违约事件发生后,授信人有权视
情况按《最高额保证合同》采取相应措施。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保证人和授信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8566.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08%,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
5保。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3564.2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21.49%。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本公司签署并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4.上海家营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
5.公司与光大银行朝内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6.北京我爱我家与光大银行朝内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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