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0证券简称:江铃汽车公告编号:2024—042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下午3:00时
2、召开地点:中国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中大道2111号江铃汽车大厦20
楼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天高
6、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网络投票情况总体出席情况人代表股份数占公司总人数代表股份占公司人数代表股份数占公司总分类数股份数比数总股份股份数比例(%)数比例例(%)
(%)
A 股 2 354248400 41.0383% 496 21758476 2.5206% 498 376006876 43.5589%
B 股 2 279417217 32.3694% 7 1382601 0.1602% 9 280799818 32.5296%
总体363366561773.4077%503231410772.6808%50665680669476.0885%
其中:
中小132612230.3778%503231410772.6808%504264023003.0586%股东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1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变更外部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分类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
A 股 375537176 99.8751% 403800 0.1074% 65900 0.0175%
B 股 280782018 99.9937% 0 0.0000% 17800 0.0063%
总体65631919499.9258%4038000.0615%837000.0127%
其中:
2591480098.1536%4038001.5294%837000.3170%
中小股东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珍,刘阳骄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纪要》;
(二)、《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