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7证券简称:航天发展公告编号:2024-027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关联方股份增持计划
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航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及关联方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增持计划情况: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
大股东中国航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系统公司”)及关联方航天
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资产公司”)作为增持主体,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关联方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4年7月3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航天系统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27948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77682520元,超过拟增持金额下限;航天科工资产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440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607099元,超过拟增持金额下限。
2024年7月31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航天系统公司及关联方航天科工资
产公司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第一大股东航天系统公司及关联方航天科工资产公司。
2.计划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航天系统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1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航天系统公司19445363412.16%
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
2(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1161465787.27%院)
3航天科工资产公司116891210.73%
4南京晨光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13129780.71%
合计33360231120.87%
3.航天系统公司、航天科工资产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
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
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提振广大投资者的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提升控股比例,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航天系统公司拟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航天科工资产公司拟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6.增持股份锁定情况及相关承诺:航天系统公司、航天科工资产公司承诺严
格遵守有关规定,在股份增持期间、股份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并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7月3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2024年2月1日至2024
2年7月31日,航天系统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7948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77682520元,
超过拟增持金额下限;航天科工资产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7440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607099元,超过拟增持金额下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航天系统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本次增持后已增持公司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股份数量
(股)本比例(股)本比例航天系统公
19445363412.16%2794848722240212113.91%
司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中
1161465787.27%1161465787.27%
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
计院)航天科工资
116891210.73%7440333191294541.20%
产公司南京晨光高
科创业投资113129780.71%113129780.71%有限公司
合计33360231120.87%3538882036899113123.08%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航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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