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公司相关当事人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财联社1月10日电,金圆股份公告,公司相关当事人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查,赵辉组织、策划、安排方光泉等人进行资金流转,以支付货款名义将金圆股份4.07亿元资金转至供应商,最终资金流入金圆股份控股股东金圆控股,用于偿还金圆控股欠金圆股份的往来款,构成对金圆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圆股份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赵辉,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方光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