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环保”或“公司”)聘
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
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立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二)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签字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吴可方先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开始在立信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签字会计师徐郅轩先生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开始在立信执业,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人权计伟先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
以上人员近三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除吴可方先生因执业行为受到1
次监督管理措施外,不存在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吴可方先生因执业行为受到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处理处罚处理处罚姓名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日期类型因棕榈股份2021年报审行政监管措河南省监管
吴可方2022-12-7计项目,被出具警示函施局的监督管理措施。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诚信记录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起诉被诉诉讼(仲诉讼(仲(仲(被仲诉讼(仲裁)结果裁)事件裁)金额裁)人裁)人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金亚科技
尚余500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投资者周旭辉2014年报
万元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立信任,立信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
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
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
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保千里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
2015年重组
东北证券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投资者2015年报1096万元银信评估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
2016年报
立信等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起诉被诉诉讼(仲诉讼(仲(仲(被仲诉讼(仲裁)结果裁)事件裁)金额裁)人裁)人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
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对其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认可,提议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续聘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其他相关要求,结合与公司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及2024年年报披露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司和相关审计人员保持独立性,审计小组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
项进行沟通,有效地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经审计,立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另外,立信认为公司
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