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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3-2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5-14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1、2025年3月27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

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568001945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4242757元。本年度公司净利润基数为568001945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

5238305518元,可供分配利润上限为5806307463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鉴于2024年末母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7%,2024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为体现公司对投资者的真诚回报,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的部分资金需求,董事会建议本年度采取现金分红方案,具体为:按照公司总股本5250283986

1股(其中 A 股 4451875986 股,B 股 798408000 股),A 股每 10 股派人民币

0.2 元(含税);B 股每 10 股派人民币 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005679.72元(其中 A股派发现金红利 89037519.72元,B股派发现金红利

15968160.0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5005679.72元,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89%。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05005679.72105005679.72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64242757974660299-2980434050

的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142987033

计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5701301782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10011359.44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347176998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210011359.44

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主要原因为:电力行业属于重资产长周期回报行业,“十四五”期间,公司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清洁火电项目和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稳步推进电源结构转型升级,2025年度公司计划投资金额约160.96亿元,2025年预计到期的债务规模约207亿元;

近两年公司盈利能力有所恢复,但尚未能弥补2021—2022年公司因履行电力能源保障责任出现阶段性亏损,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达79.47%。

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部分资金需求与股东综合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部分资金需求,也为以后年度保持稳定的分红水平打好基础。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投资者投票提供便利。

未来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多措并举提升公司经营管理业绩,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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