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3证券简称:顺钠股份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
发展需求、经营管理需要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邀请招标,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1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业务信息: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59家,审计收费总额24144.38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
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俊,2013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明,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春玉,200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7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晧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
2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
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103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28万元。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无变化。
以上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求、经营管理需要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邀请招标,公司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3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核查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执业资质和诚信情况,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并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德皓国际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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