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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资本: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安寿辉,届满离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7 00:00 查看全文

华金资本 -0.45%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安寿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任职至2024年6月28日期满离任。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2024年1月1日至6月28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安寿辉,男,1980年出生,北京大学硕士,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九三学社社员,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员,深圳市创业导师,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外导师,深圳北大科创园创业导师,中山大学深圳研究院创业导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院创业导师,深圳前海梦工场创业导师,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体育和户外运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普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量子信息产业法律服务团团长。报告期内,本人2024年1月至6月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并于6月28日届满离任。

经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认真自查,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和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

出席了上述会议。

1报告期本人任期内,股东大会召开会议次数3次

报告期本人任期内,董事会召开会议次数4次其中: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次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3次是否连续董事具体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董本报告期应参两次未亲出席股东董事会次式参加董席董事事会次姓名职务加董事会次数自参加董大会次数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数事会会议独立安寿辉41300否3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1-6月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年初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报告期本人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召开了一次会议。具体为:2024年3月15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以及智汇湾创新中心签订研发办公楼装

修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并同意提交第

十届第三十三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该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并表示同意。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聘任

2审计机构以及关联交易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1月至6月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检查,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的相关汇报。同时,本人也积极关注公司治理、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媒体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与公司沟通相关内容。本年现场工作时间为8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作为专业律师,任期内与公司管理层多次就新《公司法》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交流,尤其是与投资者保护关系密切的条款,提醒公司加强对新《公司法》的学习,对新法从多个方面强化的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措施条款进行研究,积极应对,主动作为,督促公司顺应新法的调整方向不断提升自身公司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发生一项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并于董事会审议前,提交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详见本报告第二、(三)的相关内容。

3(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2024年3月,本人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对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意见。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故本人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四)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本人任期内,未发生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形。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42024年3月,因公司治理需要,公司拟增聘三名副总裁。本人对三位拟聘副总

裁人选的简历等资料进行了细致审核,并认为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名。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本人任期内,未收到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提案。本人与人力资源部

及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了核查,未发现超额发薪、提前发薪等不当操作。公司在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核定与发放方面的程序合法合规。

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

执业经验,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与公司保持积极沟通,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随着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本人已于当日届满离任。感谢在过去数年任职过程中公司给予的支持与配合,感谢投资者与监管的信任,本人顺利完成任内独立董事履职事项。衷心祝愿公司业务蒸蒸日上,蓬勃发展!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安寿辉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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