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4—04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
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许鸿生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91人,代表股份618706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9.411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607959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8.378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88人,代表股份10747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320%。
(3)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代理人)89人,代表股份10747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320%。
2、其他人员出(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
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合计61764862599.8290%6880950.1112%3700000.0598%
中小股东968965290.1552%6880956.4022%3700003.442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丽华、黄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签字盖章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