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证券简称:广弘控股公告编号:2024-4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
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参与表决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