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6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001室(自编01-04、06单元)
首席合伙人:聂铁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职信”)拥有合伙人31名、注册会计师18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十一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3.80万元。上述议案于2024年11月18日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报工作安排,中职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被并购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2024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职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职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职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职信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职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2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中职信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2024年度报告审计计划阶段沟通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5年3月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中职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2024年度报告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对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中重大方面的编制情况、关联交易事项、资金占用情况、关键审计事项
及审计应对、审计结论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
2025年3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认为,中职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4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