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公告编号:2024-061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
女士、程平先生、方炜先生、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四川
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数字”)及其他投资机构共同出资
设立的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虹云基金”或“基金”)成立于2015年10月19日,存续期为9年,已于2024年10月18日到期。基于目前该基金运营情况良好,结合该基金所投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及退出安排,为保障基金退出的质量,实现基金投资收益最大化,保障基金合伙人的利益,董事会同意虹云基金将存续期延长1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即本次延期后该基金累计存续期为10年;并同意公司与其他各合伙人签署《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818324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36%,四川长虹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佳
华数字为四川长虹的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通过下属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佳华数字77.44%的股权比例,佳华数字与本公司同受四川长虹直接控制。四川长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佳华数字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