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4年8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拟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第一条为促进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西安开元投资简称:《上市规则》)、《西安国际医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简称: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务等事宜。
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于董事会秘书。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
1事会秘书。
第三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第三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
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
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相关资料和信息。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
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二章任职资格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交易所公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五)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主要职责第三章主要职责
2第八条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第八条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
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交易所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交易所所有问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询;回复交易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相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相
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关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相员遵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交易所
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
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如实地向交易所报告。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
3(八)《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交实向交易所报告。
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时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按交易所规定的途径和方式提交。
(十)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应出席公司在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应按照中国证
披露年度报告后举行的年度报告说明会。监会、交易所的规定积极组织并出席投资者说明会。
第十三条董事会秘书应积极配合,第十三条董事会秘书应积极配合,为
为独立董事、董事、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协独立董事、董事、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独立董事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
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交易所办理公告事宜。
第十四条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第十四条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及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会秘书及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和信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做出重大决信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做出重大决定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秘书的意见。董事会秘书有责任促使公司书的意见。董事会秘书有责任促使公司董董事会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事会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义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报告重大事件的,应当同时通报董事会秘书。
4第四章任免程序第四章任免程序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在董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职责,并报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事会秘书人选。在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
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材料报送交易所,删除交易所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
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聘任。
第十八条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
应当向交易所报送以下资料: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
符合《上市规则》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删除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取得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复印件)。
第十九条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第十七条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5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
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任。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经过交易所的董事责任。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细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则第五条第(二)至(五)项规定执行。
证书。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第十八条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
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交易所向交易所提交以下资料: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
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件,包括符合《上市规则》任职条件、职
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
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
信箱地址等;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
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等。
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资料。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二十一条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第十九条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
当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董事会秘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交向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可以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
有关的情况,向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情况,向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6告。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第二十条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细则第五条所规定情(一)出现本细则第五条所规定情形形之一;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责;(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
(三)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四)违反法律法规、《上市规则》、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交易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给公
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定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二十五条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上市规则》规定表或者本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代行董事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交易
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交易所联系,办理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票及其衍生品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变动管理事务。
除上述修改外,《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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