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丽珠集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2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9820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50.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57819970.3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3751960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20300366.7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划入公司账户中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第400330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420300366.77 元,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投资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29562.72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51685.32
3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14328.94
4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5311.73
5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41141.33
合计142030.0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其他费用序号投资项目名称计划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银行手利息收入结余资金续费等)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
129562.7227300.11
及产业化升级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51685.3251685.32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
314328.9414228.94
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2.2913313.5315731.05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
45311.735311.73
间技改项目
5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41141.3341084.14
合计142030.04139610.23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存款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用途余额方式浙商银行股份有584000001活期
限公司深圳分行012010027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4288.99存款营业部0438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
及产业化升级项目、丽珠集团新中国工商银行股200202071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活期
份有限公司珠海91006135711442.06
项目(一期)、丽珠集团利民制存款分行7
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合计15731.0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概
述及原因鉴于“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及“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均已完成
投资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
“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子项目“化药冻干粉针车间建设”已完成投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子项目“艾普拉唑片”及“注射用艾普拉唑钠”深度开发建设项目包括采购研发设备、产业化开发及技改已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市后的临床研究项目因公司研发战略调整现已终止。截至2024年6月30日,“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整体投资进度为
92.35%,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262.61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使用的资金以及前期通过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15731.05万元的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未来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及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15731.05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尽快办理销户手续。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
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于春宇陈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