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证券代码:000510编号:临2024—64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9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情况,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局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在董事局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2号)批准,公司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393613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32254085.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347020.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907065.4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4)
0019号)予以验证确认。
1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
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由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24907065.46元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监事局会议、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公司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投入金额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前调整后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12500.0012500.0010000.00
(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2750.002606.302490.71
合计15250.0015106.3012490.71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
2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
2024年第六次临时监事局会议、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局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公司董事局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
3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局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公司监事局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4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决议;
4、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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