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塑控股
股票代码:000509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管委会1055号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管委会1055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第一节释义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麦田指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华塑控股、上市公司指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资管指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浦江域耀指浙江浦江域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麦田持有华塑控股的64380000股股票被司
法裁定抵偿给湖北资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
本次权益变动指
在本次权益变动之后,西藏麦田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3482592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56%
本报告书指《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成都中级法院指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管委会1055号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管委会1055号
法定代表人:吴波
注册资本:1328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5080631303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13年10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旅游项目投资及开发;网络信息
技术开发;生物科技技术开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债务问题,其股东浦江域耀将西藏麦田100%股权通过让与担保的方式变更登记至湖北新宏武桥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但相关股东权利并未进行让渡,浦江域耀仍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控制信息披露义务人100%的股权。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执行董吴波男中国湖北武汉否
事、经理
吴波在其他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任职
1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职员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部分股票因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的司法拍卖事项外在未来
12个月内暂无其他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明确计划。若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4年9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01执恢144
号执行裁定,拍卖西藏麦田持有华塑控股(证券代码:000509)19820万股股票。
经网络司法拍卖,其中1073万股拍卖成交(暂未取得相关《执行裁定书》),10730万股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8017万股将于2024年12月6日10:00时至2024年12月7日10:00时止进行拍卖。
湖北资管作为西藏麦田的债权人,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上述流拍的股票中6438万股以流拍价抵偿给湖北资管。
近日,西藏麦田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文号:(2024)川01执恢144号之一),法院裁定将流拍的华塑控股6438万股股票作价22211.10万元交付湖北资管抵偿债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主体变动方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股)(%)西藏麦执行法院
19920592018.5613482592012.56
田裁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藏麦田持有的华塑控股全部19920.5920万股处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19820万股处于质押状态,其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6438万股股份处于质押和司法冻结状态。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文号:(2024)川01执恢144号之一)裁定,西藏麦田所持有的华塑控股6438万股股份依法被强制用于向湖北资管抵偿债务,在完成相关股份过户登记的同时,法院将解除上述无限售流通股的全部查封措施,并注销其项下质押登记。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
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波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9日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股票简称华塑控股股票代码000509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园区管委会1055号
增加□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99205920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18.56%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变动后持股数量:134825920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变动数量:64380000股
比例变动比例:减少6%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4年11月28日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执行司法裁定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不适用√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本页无正文,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波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