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新健康证券代码:000503编号:2024-55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新健康”)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由3.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4.5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月28日止,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3)。
近日,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1、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2、账户名称: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账号:1105020110010000033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