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新健康证券代码:000503编号:2024-50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
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须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2147831股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处理;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退休,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58440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06271股,预计公司总股本将由984176136股变更为981869865股,注册资本也将由984176136元变更为981869865元。(注: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6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尚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本变动相关手续,本次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动预测不包含上述变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和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8月10日,每个工作日9:00—
11:30,13:00—18: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18号公司证
券与投资部
联系人:刘新星、王垚
电子邮件:IR@CRHMS.CN
联系电话:010-57825201
传真:010-57825300
3.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