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新健康证券代码:000503编号:2024-64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蔚女士
召集并主持,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65),和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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