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新健康证券代码:000503编号:2024-57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蔚女士
召集并主持,于2024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募集资金的核算与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此次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8)。
二、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满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需对原募投主体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并以变更过后的募投主体名义重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国新有限”)、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海协智康”)、国新益康数据(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国新益康”)开立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并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变更提供借款对象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海协智康和国新益康提供无息借款专门用于募投项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8)。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利润分配
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有利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
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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