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证券简称:山东路桥公告编号:2024-114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
1-9月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56351779.3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0560448.80元。截
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1176954526.03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520817567.75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24年9月
30日的总股本1560997301股扣除回购的股份9159925股后的
1551837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518373.76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本次分配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1.07%,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利润分配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及公司实际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一)董事会审议情况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