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证券简称:山东路桥公告编号:2024-11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日前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
10人。会议由董事长林存友先生主持,万雨帆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马宁先生、彭学国先生、程佩宏先生、赵明学先生、宿玉海先生、魏士荣先生、张宏女士、李建军先生现场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6351779.3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0560448.80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
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176954526.03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520817567.75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2024年第
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总股本
1560997301股扣除回购的股份9159925股后的1551837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518373.76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2024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标龙烟市域铁路项目并投资枣桥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中标龙烟市域铁路项目并投资枣桥合伙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彭学国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