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4-029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变更起始日期:2024年10月1日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
979万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起对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中山城区至珠海段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且后续改扩建通车路段的折旧年限变更同样适用。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为2024年10月1日。
2、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高速公路路产成本应在整个收费期内进行分摊,改扩建后的路产包含既有路产和改扩建路产且收费
1期会增加。
3、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中山城区至珠海段已于2024年9月全部建设完成且开放通车,全线预计2027年底通车。根据《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工程可行性报告”),预计改扩建工程全线通车后核准的收费期限为25年。现拟暂估增加先行通车路段折旧年限至全线通车后第25年,待改扩建工程项目取得政府核定收费期限的文件后再行调整。
变更前后折旧年限如下表:
折旧年限资产变更前变更后固定资产截止至2030年5截止至2052年12(公路及桥梁-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月12日月31日海段-中山城区至珠海段)
上述工程可行性报告已经政府部门批准且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以此作为路产折旧依据能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适用。
经公司测算,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中山城区至珠海段变更折旧期限的影响如下表:
2024年度变更前2024年度变更后
变更影响资产折旧金额折旧金额(万元)(万元)(万元)
2固定资产
(公路及桥梁-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24046641740珠海段-中山城区至珠海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折旧约1740万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79万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
利润的50%,也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利润、所有者权益等财务指标的情况,同意本议案。
四、董事会意见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的变化,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3营成果,同意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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