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25-006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资投资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1、同意公司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资投资建设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
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2、同意公司以广东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305.2亿元为依据,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5%,公司按持有广惠公司51%股比承担资本金出资,最终以项目竣工决算价为准。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为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惠公司”)股东之一,持有16.5%的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亦为省高速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之共同投资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专门会议在董事会召开前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按审议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表决情况: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程锐先生、邬贵军先生、姚学昌先生和曾志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根据本议案决议内容,“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305.2亿元为依据,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5%,公司按持有广惠公司
151%股比承担资本金出资,最终以项目竣工决算价为准”,公司资本金出资金额
约54.48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4.68亿元的
52.04%,本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57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83号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57层
法定代表人:陈佩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248895.099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90330413W
经营范围:对高速公路及其配套设施的投资、项目营运和管理,与高速公路配套的加油、零配件供应的组织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3.63亿元,净利润1.48亿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424.65亿元、净资产352.14亿元。
三、广惠公司的基本情况
广惠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注册资本为23.52亿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建设广惠高速公路及配套设施;广惠高速公路的收费和养护管理;对广惠高速公
路配套的加油站、拯救、汽车维修、汽车运输、餐饮、仓储的投资和开发建设。
2广惠公司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本公司51%
广东珠江公路桥梁投资有限公司30%
省高速16.5%
惠州交投东江投资有限公司2.5%
广惠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45.13
总负债3.04
净资产42.09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19.39
净利润9.06
四、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情况
本改扩建项目起于广州市黄埔区萝岗互通立交,止于惠东县凌坑互通立交,改扩建总里程约 153.9 公里;其中 G35济广高速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国网段)97.6 公里,S21 广惠高速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省网段)56.3 公里。
项目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汤泉至汝湖段及既有隧道路段)、120
公里/小时(汤泉至汝湖段及既有隧道以外路段)的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扩建,其中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国网段)主要由双向六车道扩建为双向十车道,路基标准断面宽度为53米;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省网段)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路基标准断面宽度为42米。全线桥涵设计车辆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本改扩建项目由广惠公司负责实施改扩建投资建设和管养,建设预计工期安
3排2025年初开工建设,2029年12月底建成通车,建设期为5年。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核准〔2025〕
2号),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05.2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5%,由项目单位自筹,剩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本项目建设资金构成情况:项目资本金与银行贷款的比例为35%:65%,其中,项目资本金由广惠公司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向广惠公司增资,其余资金由广惠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融资解决。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投资本项目可稳定我司高速公路主业支撑,通过改扩建项目重新核定收费经营期,继续夯实高速公路主业。
高速公路主业收入是公司发展的现金流基础。广惠高速位于珠三角交通枢纽核心区域,交通流量大,其通行费收入能够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收入支撑。增资投资广惠改扩建工程有利于扩大提升公司的高速公路资产规模,聚焦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的主责主业,抓住“十四五”期间交通运输发展的黄金时期,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广惠高速实施改扩建后可重新核定收费经营期,广惠公司得以持续经营,持续巩固公司高速公路业务。
(二)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按总投资305.20亿元,资本金35%,银行贷款65%计算,我司按比例资本金出资金额约54.48亿元。项目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5.08%,贷款偿还期为18.57年(含建设期5年),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具备
一定的投资价值。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42024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省高速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总金额为54.48亿元(含本次交易);与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5.26亿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资投资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经审阅本议案内容,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项目资本金由广东广
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资投资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
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属于公司主业投资,项目具备投资价值,可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同意该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记录;
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特此公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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