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证券简称:徐工机械公告编号:2024-47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以非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7人,出席会议的监事7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7人:甄文庆先生、张连凯先生、程前女
士、章旭女士、李格女士、蒋磊女士、马景亚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8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首次授予的17名激励对象违反相关规定,已不具-1-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以2.76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人员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7.5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471.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45.91万股;首次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决定以2.76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剩余年度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3.5万股;预
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公司决定以2.76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5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合规、有效,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 2024-45 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