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证券简称:徐工机械公告编号:2024-5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下午3:30
2.召开地点:公司7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东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下统称股东)1781人,代表股份6018508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总数的50.94%。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3025885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1%。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768人,代表股份2992623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3%。
4.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其中副总裁刘建森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2-(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统计结果合计投票结果出席会议的有同意反对弃权表决议案序号议案名称效表决权的股占有效占有效占有效份总数股数结果股数(股)表决权股数(股)表决权表决权
(股)比例比例比例关于申请发行资产证券化项
议案16018508711601641463599.965%11736790.020%9203970.015%通过目的议案
-3-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昱任天霖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