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7证券简称:合百集团公告编号:2024—48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
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和适用日期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1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7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
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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