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面临退市,控股股东东非经营性占用超过95亿元资金,还款方案却仍制定中。这样的事情,发生在ST旭电身上。
根据ST旭电近期披露,金额超过95亿元的非经营性占用,来自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旭集团”)多家关联方,但部分占用方此前却被列入非关联供应商的预付账款或预付工程设备款,近期才恢复了关联方的“真身”。
大股东占款问题被揭露后,ST旭电也戴上了面值退市“紧箍咒”。截至8月14日收盘,公司A、B股股票价格已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即将面临面值退市。
大股东占款近百亿元
即便监管发出最后通牒,ST旭电的大股东占款问题仍未有显著进展。
今年7月,ST旭电收到河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决定书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ST旭电资金余额95.95亿元,占ST旭电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64%。根据《证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河北证监局要求占用资金应在六个月内归还,并在整改完成后提交书面报告。
根据ST旭电最新公告,截至8月13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仍有 95.95 亿元,仍未有化解迹象。该公司在最新公告中称,目前已发函要求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尽快偿还占用资金,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根据公开资料,ST旭电是国内最大的液晶玻璃基板装备制造、技术研发及生产销售企业之一,是京东方等面板制造企业的上游企业。此前多年,ST旭电一直被质疑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问题。
2019年11月,ST旭电在三季度账面还有182亿元货币资金情况下,出现18亿元中票违约,业内人士开始质疑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存疑、或被大股东占用。
该公司当时的财务特征也有诸多可疑之处。一方面,ST旭电存在 “大存大贷”的财务特征。根据财报数据,2017年、2018年底,ST旭电的货币资金分别为273.71亿元、198.07亿元。同期,该公司有息负债(仅统计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三项)金额较高,总计分别为 155亿元、148亿元。
另一方面,ST旭电的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性资产等科目多年维持高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ST旭电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共计156.48亿元。
隐秘的关联交易
近期ST旭电披露的多项公告,也勾勒了ST旭电大股东资金占用的脉络,多笔隐秘关联交易浮出水面。
该公司近期披露的一份专项说明显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统计,2018年~2023年期间的95.94亿元非经营性占用,来自北京曼尼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曼奇科技”)、北京中安宏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天运通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控股股东关联方,形成的原因均为资金往来,核算科目包括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性资产。
第一财经注意到,部分占用款项在此前公布的资料中列示为非关联供应商的预付账款或预付工程设备款,近期才列为控股股东关联人的非经营性占用款项。
以占用金额最大的曼尼奇科技为例,根据ST旭电此前回复问询函信息,早在2021年,ST旭电对该公司的预付款余额就达到34.57亿元,当时账龄已有2~3年。以此推算,该笔款项最早在2017年就已产生。ST旭电在当时公告中称,该笔款项是公司子公司拟委托曼尼奇科技代采组件、设备等。合同金额合计约62亿元,其中预付金额34.57亿元。
曼尼奇科技此前并未被列为控股股东关联方,表面上也与东旭集团并无直接关联。公开资料显示,曼尼奇科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资本9亿元,由自然人郭建青持股80%,赵玉芬持股20%。
但有线索显示,曼尼奇科技与东旭集团存在某种联系。
企查查数据显示,曼尼奇科技披露的联系电话,与东旭集团旗下的多家公司雷同,如北京东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东旭投资”)、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东旭筑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其中,东旭投资由东旭集团创始人李兆廷持股90%,李文廷持股10%。
近期ST旭电公布的专项说明公告进一步证实两者间的关联。公告显示,曼尼奇科技为ST旭电控股股东关联方,截至2023年底非经营性占有资金仍有34.57亿元。
无独有偶,截至2023年末,占用ST旭电3.04亿元的湖南恒顺达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湖南恒顺达”),也从非关联方变为控股股东关联方。
ST旭电在2022年5月问询函回复中披露,公司在2020年向非关联方湖南恒顺达采购项目用设备,因此形成了3.04亿元预付设备款。近期披露的专项说明中,该公司也已被列为控股股东关联方,上述3.04亿元款项构成非经营性占用。
这笔采购发生在2020年,但据企查查显示,湖南恒顺达2020年7月就已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2023年7月25日,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湖南恒顺达已被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即将走向退市
多年大股东占款细节浮出水面,ST旭电开始直面规范类退市风险。
因未按时披露年报,证监会在2024年5月8日对ST旭电立案调查。7月5日,河北证监局向ST旭电下发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根据深交所的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六个月内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可对该上市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规范类退市时限未至,ST旭电已经锁定面值退市终章。7月以来,ST旭电的股价持续下跌,并在7月9日复牌当天跌停,报收1.36元/股。随后二十余个交易日,该股持续跌停。截至8月14日收盘,该股仅剩0.37元/股,且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触发面值退市。此外,ST东旭B(200413.SZ)当日报收0.16港元/股,也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在该所同时发行发行A、B股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这也意味着,ST旭电或成为今年首家A、B股同时退市的上市公司。
股价持续下跌,快速走向退市背后,除上述大股东占款被披露因素外,自身经营业绩不佳也是重要原因。根据7月发布的业绩预告,ST旭电今年上半年仍处于亏损状态,净利润亏损1.8亿元~2.7亿元。拉长时间线看,ST旭电已连续五年出现大额亏损,2019年~2023年净利润累计亏损超过百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