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项
基于当前公立医院改革进程,华创证券医药组率先敏锐地预测到,医药分业的进程一定会加速,医院占据医药销售终端 80%的市场格局将被打破,医药分业将会对零售药店、电商等非医院渠道带来巨大的投资机遇(详见华创证券8 月 4 日报告《公立医院改革提速,商业企业紧随医疗服务行业分享改革红利》、9 月 3 日报告《寻找崛起的医药电商巨头》)。
9 月 9 日上午,商务部等六部委正式发出了《关于落实 2014 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再次强有力地印证了我们的判断。
主要观点
1. 新医改以来力推“医药分业”最旗帜鲜明的一次。尽管文件中所用表述为“医药分开”,但其实质指向的是“医药分业”。2009年新医改方案及此后几年的多分文件在提到“医药分开”时,多指的是“逐步取消药品加成”。而本次文件明确指出“可探索由规模较大、质量控制严格、执业药师药事服务制度完备、诚信记录好的零售药店,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的多种形式的改革”。我们认为,此种表述与以往有很大不同,直接指向的是国际通行的医药分业状态——医院不设门诊药房,只设住院部药房,门诊病人凭医师处方,自主选择社会药店购药,医院通过医疗技术收取医疗服务费用,药品收入只占医院收入的很小的一部分。
2. 六部委组合拳彰显推进决心、超出预期。本次文件有两个超预期之处。其一,2014年5月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中包括“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并已提出“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但和多点执业、促进商业医保发展等任务不同,这一任务并未被列入文件后附的《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中,此次高调推出,超出预期。其二,本轮医改分工中,商务部主管药品流通行业,医药分业一直是其主推方向,但因受制于医保、卫生部门的态度,尤其是与卫生部门在“医药分开”路径上的分歧,商务部的声音始终微弱。本次文件则由六部委共同发布,意味着各部委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可能达成共识,超出预期。
3. 公立医院改革内生动力是推行“医药分业”基础。我们理解,两个“超出预期”背后是公立医院改革所产生的“医药分业”的内生动力。早在2000年,《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就已大胆指出“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并在此后几年切实推进了“医药分业”试点,但改革均不成功。我们认为,此前“医药分业”改革失败的原因在于对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未有改变,此次重提“医药分业”有了非常不同的实践基础——在近年来“零差价”与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双重压力下,药品销售已确定从医院的收入中心转为成本中心,医院对剥离药房的动力大大增强。
4. 文件强化了处方在医院内外流通的思路。文件明确,要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并确保医疗机构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原卫生部第 53 号令)开具和调剂处方,保障患者的处方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我们认为,本次文件再次确认了处方在医院内外流通的思路,这正是药品零售行业及医药电商发展的基础。
5. 连锁药店遇政策利好,零售药店行业面临重组洗牌。文件既提出“提高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又提出“加快发展药品连锁经营”。我们认为,文件对整个零售药店业是政策利好,但连锁药店行业将是最大受益者。事实上,商务部在《十二五药品流通行业规划纲要》中已经明确提出要提高行业集中度,并提出了“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 6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 2/3 以上”的要求。我们预计,药品零售行业将在这一政策催化下加快新一轮兼并收购。
6. 医药商业板块的业态会在政策催化下发生积极变革。我们认为,在各类传统行业遭遇技术颠覆的趋势之下,医药分业的大趋势将不仅仅带来传统药品零售行业、药房托管等产业的发展,也将催生出新的医药分业的形式。医药店上将从中分得一杯羹,医药配送、药品福利管理(PBM)等产业链中诸多环节也将因此受益。
7. 投资建议:推荐医药商业板块。九州通、一心堂、英特集团、嘉事堂、瑞康医药、南京医药、上海医药、国药股份。
风险提示:医药分业进度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