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胜利股份:第十一届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12-14 00:00 查看全文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战略转型的目标,激励董事、监事诚信勤勉地履

行岗位职责,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一)匹配性:薪酬水平与岗位职责相匹配;

(二)激励性:薪酬收入与公司业绩挂钩,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三)公平竞争性:内部具有公平性,外部具有竞争性。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权限

第四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开展公司董事、监事的

薪酬与考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研究董事考核方案与标准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监事薪酬政策、制度与方案;

(三)协助董事会实施董事、监事考核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

第五条公司总部相关部门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基础数据,辅助考核与薪酬制度实施。

第三章董事、监事薪酬

第六条公司非专职董事(含董事长)和非专职监事(含监事长),不

1在公司领取报酬。

第七条在公司内同时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及监事,按照所任职

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给予董事、监事专项报酬或津贴。

第八条独立董事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年度履职情况和会议出

席情况的考核结果,给予不超过15万元/年(含税)的工作津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公司专职董事、监事,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确定薪酬标准。

第十条对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董事、监事,授权董事长决定给予单人单次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第十一条董事长特殊贡献奖励。根据董事长对公司做出的特殊贡献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奖励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确定奖励金额。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