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3证券简称:派林生物公告编号:2024-055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984394.22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93195756.2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2914858.98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振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司拟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24年10月18日公司总股本73304329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
拟进行注销股份后(公司累积回购拟进行注销股份1968378股)的股本总额
73107491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
派发现金109661237.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派发现金红利146163588.03元,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计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1.7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方案调整。
二、公司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
1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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