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公告
本次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石化”)、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以上合称“本次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
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计划自2024年11月14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盛虹科技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盛虹石化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盛虹苏州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收到本次增持主体联合出具的《关于合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告知函》,本次增持主体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2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32224442股,占公司总股本(以2025年2月20日公司总股本6611222758股为计算基数,下同)比例的2%。
截至2025年2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盛虹苏州、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合计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43477716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5.76%。
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苏州吴江区盛泽纺织科技示范园信息披露义务人2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399号3号倒班楼407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住所大道东409号苏州国际金融中心1幢5205室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2月21日股票简称东方盛虹股票代码000301变动类型(可多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股、B增持股数(股)增持比例
股等)
A股 132224442 2%
合计132224442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可多选)
其他□(请注明)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金来源(可多选)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股数(股)例例
盛虹科技276822554041.87%283375962442.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76822554041.87%283375962442.86%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2盛虹石化105240447915.92%109646460216.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0.00%109646460216.58%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105240447915.92%00.00%
盛虹苏州3348214285.06%3574516635.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348214285.06%3574516635.41%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415545144762.85%428767588964.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10304696846.94%428767588964.85%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105240447915.92%00.00%
注 1:公司发行的 GDR 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上盛虹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产品持有的
5540000 份 GDR(代表 55400000 股公司 A 股股票)以及通过收益互换合约以收益互
换的形式持有 2770000份 GDR(代表 27700000股公司 A股股票)的收益权。
注2:盛虹石化持有的1052404479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已于2025年1月27日解除限售。
注3:表中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本次变动是否为告》(公告编号:2024-073),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履行已作出的承
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盛虹苏州计划自2024年11月14诺、意向、计划
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是□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3按照《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是□否□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
是□否□
盛虹科技、盛虹石化、盛虹苏州合计持股超过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本次增持计划属于继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续增加盛虹科技、盛虹石化、盛虹苏州在公司
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拥有的权益且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盛虹科技、盛虹石化、盛虹苏州承诺:在增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
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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