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
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更名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22
年11月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60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2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根据命名规则,本期债券名称更改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相关文件的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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