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丰原药业股票代码:000153公告编号:2024-037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6号公司总部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宏满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464836722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86人,所持(代表)股份129774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9182%。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0人,所持(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86人,所持(代表)股份129774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9182%。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381人,所持(代表)股份6038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990%。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129087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3%;反对521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21%;弃权164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2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6368%;反对52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410%;弃权164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22%。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28593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04%;反对540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8%;弃权639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8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4522%;反对540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66%;弃权639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委派常合兵律师、洪锦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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