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9证券简称:中信海直公告编号:2024-032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杨威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63人,代表股份240689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2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
234821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6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59人,代表股份5868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4%。
2.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
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2人,代表股份65698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
701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9人,代表股份5868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862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54%;
反对2504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05%;弃权
3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2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701%;反对2504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1181%;弃权3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18%。
(二)审议《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2.01选举余小元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3702096998.48%
中小股东290149544.16%
表决结果余小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02选举杨杰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3702888898.48%
中小股东290941444.28%
表决结果杨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03选举方健宁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3703242098.48%
中小股东291294644.34%
表决结果方健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01选举孙建红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3702561998.48%
中小股东290614544.23%
表决结果孙建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张舟、梁文静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3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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