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8证券简称:盐田港公告编号:2024-4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雨田女士。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1月11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5人,代表股份35721216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3.34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5543997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93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2人,代表股份177219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1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3人,代表股份17722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2人,代表股份17721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5%。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调整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1043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8%;反对650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4274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44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83%;反对650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99%;弃权4274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18%。
本提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黄圆丽、王成昊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