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
了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简基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
相关议案及资料,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肖坚锋先生和田园女士的简历等材料,拟聘任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拟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同意聘任肖坚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田园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简基松、聂曼曼、周俊